常見問答

 

役齡前出境在大陸地區就學男子,於19歲徵兵及齡後,可否選擇在香港或澳門就讀?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役齡前出境,於19歲以後在香港或澳門就學之役男,準用「役齡前(或19歲以後)在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境」規定辦理。依第4條第1項第5款經核准於香港或澳門就學者,亦同。上述在香港或澳門就讀之役男,不限定「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其所就讀學校亦無採認學歷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