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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110年度一般替代役役別實施順序及人數分配表


 近年來配合國防兵役政策調整及因應政府施政重點,替代役實施役別定為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公共行政役(外交、文化、體育等專長及原鄉發展)及研發替代役,從事社會安全、社福照護、災害防救及科技發展等勤務,並為擴大挹注社會安全、災害防救人力,自今(110)年起開放83年次以後非家庭因素役男申請服警察役及消防役,讓役男有更多元服役選擇,未來仍將在優先滿足國防需求下適時調整替代役實施方向及員額。

有關110年度一般替代役役別實施順序及人數分配表,業經行政院於110年1月27日院臺防字第1100002146號函核定在案,計分配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公共行政役(範疇包括外交役、文化服務役、體育役及原住民族部落役)14,500人(含82年次以前役男1,200人及83年次以後役男13,300人)。
 
聯絡人:蘇貞燕 聯絡電話:049-2394348 發稿單位:甄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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