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3條、「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及「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計畫目標:
提昇役男素質,革新工作新觀念,充實專業知識,強化服勤智能,以增進公共行政服務效能。
三、訓練對象:
社會役役男。
四、訓練時間:
訓練期間為1星期,訓練流路由本部役政署配合替代役基礎訓練流路接續辦理。
五、訓練地點:
本署替代役訓練班
六、訓練課程:
訓練期程總時數37小時分為專業課程及一般課程,課程配當如附件1,專業課程以講授役政業務相關法令及作業流程簡介為主要內容,一般課程講授輔助性勤務相關課程,以達到「為用而訓」之目標。
七、訓練權責分工:
(一)本署甄選組負責課程設計、流路安排、訓練教材編印、講師鐘點費發放、分發作業及重要命令規範,並負責協調聯繫專業訓練相關事宜。
(二)訓練期間役男生活管理、晨間、夜間教育與體適能訓練活動等由本署替代役訓練班負責施訓,生活作息相關管理規定比照替代役基礎訓練一般生活作息及管理規定。
八、成績考評:成績計算配分如後:
(一)替代役基礎訓練成績占10%。
(二)生活常規考評成績占75%,基本配分60分,視考評實況加扣分,考評標準含寢室內務、上課秩序、餐廳秩序、生活紀律及團隊紀律等,評分表如附件2,由隊職官負責考評。
(三)專業訓練學科測驗成績占15%,考題由各講座提供,本署甄選組負責測驗。
以上總成績計算,參訓役男在50名以內者,成績名列前3名者,各頒發獎狀1幀。但參訓人員每增加25名,得增列受獎人員1名。
九、講座遴聘及教材編撰:
講座遴聘由本署遴選人員擔任講座,並由各講座編撰教材送本署甄選組印製講義,供役男參考運用。
十、請假及獎懲:
(一)替代役役男專業訓練期間請假,由隊職官依「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規定辦理,請假日數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或專業訓練成績未達60分者,應併同於下期專業訓練實施補訓。
(二)替代役役男專業訓練期間獎懲,由隊職官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規定核予,罰勤應於專業訓練課餘時間實施,榮譽假得保留專業訓練結訓分發服勤單位後實施。其餘各項獎懲項目依相關規定辦理。
補訓通知由本署甄選組辦理,役男未依規定報到,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3條及「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相關規定懲處。
十一、役籍管理:
(一)專業訓練期間役籍資料由隊職官代為保管,於撥交前1日交由本署甄選組辦理,隨役男移轉至服勤單位保管。
(二)專業訓練成績由甄選組負責登錄役籍表,役男獎懲由隊職官登錄役籍表,供遴選管理幹部之參考。
十二、擅離職役及停役:
(一)替代役役男擅離職役者,由隊職官進行協尋,並通報本署處理。
(二)替代役役男因病或因案符合停役規定者,由隊職官報本署辦理。
十三、接訓撥交:
(一)每期專業訓練第1天,由本署甄選組派員至基礎訓練中心辦理接訓作業。
(二)每期專業訓練完成課程,請當期獲分配服勤單位派員,辦理接收及護送役男至服勤處所,並俟完成訓練,現地分發服勤。
十四、一般規定:
(一)替代役役男受專業訓練時,應依「替代役役男服裝及識別標誌穿著配戴注意事項」及服裝儀容相關規定辦理。
(二)替代役役男訓練期間發生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由隊職官通知本署協助處理。
(三)補訓役男主副食費由本署甄選組會同替代役訓練班收繳。
十五、督訓規定:
為落實教育訓練成效,本署於訓練期間派員駐班,協助訓練工作執行與事故處理,以增進服勤技能,達到教育訓練目標。
十六、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署編列預算在辦理替代役社會役工作項下支應辦理。
十七、本計畫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訂之。
聯絡人:張有忠 科員 聯絡電話:049-2394463 發稿單位:甄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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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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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社會役及消防役課程配當表
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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