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列甲級家屬依其保險身分補助其自付額保費。
醫療費:核列甲、乙、丙級家屬應自付之醫療費,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給付項目,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部分負擔),憑醫院繳費收據,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補助。但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不給付項目,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