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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簡介

內容開始
壹、前言
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公布施行之「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將原來政府各級機關中人事查核單位改制為政風機構,依法律賦予「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之任務,係機關機先防制貪瀆的前哨,以使政府廉能政治更為健全。
貳、職掌事項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規定,本處掌理本部政風法令之擬訂、政風法令之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政風興革建議、政風考核獎懲建議、公務機密維護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本處除秉承部長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外,並兼受法務部之指揮監督。
參、工作重點
政風工作在於以各種防貪與肅貪措施雙管齊下,建立公務員「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也「不敢貪」的正確規範意識,以建構廉潔、有效率的政府。目前政風工作重點如下:
一、發掘貪瀆不法事項
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鼓勵民眾檢舉貪瀆不法,最高獎金六百萬,對檢舉人身分注意保密,以結合民眾力量發掘機關不法情事,並針對機關易滋弊端業務,積極瞭解有無違常異狀,深入查察問題所在,發掘貪瀆不法資料,並依「刑懲並行」原則,推動「刑事」與「行政」肅貪,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以有效嚇阻貪瀆發生。
二、預防貪瀆不法事項
政風工作如能重視事前的預防,較之事後的懲治,更能發揮積極功能,一如強化人體的免疫系統,即能從根本防制病源的侵入。政風工作除深入了解機關內問題所在,研提建議,修正不合時宜法令規章外,並協同業務單位研訂預防措施,以促進行政程序公開化、透明化,提升行政效率;對於公務員接受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可能導致違法之行為,亦協助機關訂定明確規範,加強防貪作為。
三、維護公務機密事項
杜絕違規或洩密事件,避免公務員以「洩密」為手段之貪瀆行為發生。
四、預防危害破壞事項
強化聯繫協調,推動各項防制措施,預防機關危害或破壞事件發生,確保政府功能正常運轉。
五、落實財產申報事項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審核,並依規定提供民眾申請查閱,透過全民監督方式,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
肆、結語
廉潔、效率、便民係政風最高目標,也是政風工作積極努力的方向,政風工作除結合機關業務單位,從根本杜絕貪瀆衍生之管道外,更期盼喚起全民肅貪共識,共同維護清新廉明的政治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