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依據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護照,由服勤單位函送內政部役政署辦裡申請出境審核事宜。 A.機關或服勤單位派遣赴國外服勤或從事與其勤務有關之訓練、會議、活動或代表國家出國參加各類競賽。 B.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 C.特殊事由必須本人親自處理〈如處理產業、出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