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死亡,其遺屬可領取慰問金、保險金、撫卹金及喪葬補助費。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死亡得葬厝於軍人忠靈祠(公墓)。
公亡役男,其遺屬如原已列為扶助等級者,於給卹年限期間,一律按甲級發給生活扶助金,因公死亡遺屬原未領受生活扶助金者,其家境轉貧困,在領卹期間得隨時依照規定申請扶助。
於領卹期間,貧困遺屬領有生活扶助金者,得申請健保及醫療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