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替代役訓練班沿革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替代役基礎訓練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辦理;因應國防部推動國軍精進案,並落實本部替代役訓用合一原則,奉行政院核定由役政署自93年度起接辦替代役基礎訓練工作,並由國防部支援軍職幹部及成功嶺營舍,役政署乃以任務編組方式,於臺中市成功嶺營區成立替代役訓練班(以下簡稱訓練班),迄102年9月配合組改正式成立訓練組,在112年9月20日起因配合內政部組織改造成立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成功嶺基地)專責該訓練工作。

替代役訓練班組成

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主任由役政司司長兼任,中心於成功嶺替代役營區設置3個科,分別為教務管考科、裝備補給科、行政管理科, 綜辦替代役訓練工作相關事項。現有營舍建物計有37幢,所轄營區涵蓋面積約23公頃,目前設有5個大隊(含直屬大隊),由3組大(副)隊長及輔導長負責管轄,每1大隊下轄4至5個中隊各設置中(副)隊長1人,各中隊下設區隊長、分隊長及勤務役男,總人數約400人。

行政管理科 辦理替代役訓練班服勤役男人事、營舍管理、資訊、攝影、接訓物品及經理裝備等事項。
裝備補給科 辦理替代役訓練班食勤、水電設施管理、財產管理、車輛管理、服裝保管發放、環境綠美化及醫療體檢等事項。
教務管考科 辦理替代役訓練班課程教務、文康活動、甄選分發、役男管理、諮商輔導及督導各大隊和中隊執行教務、輔導及管理考核工作等事項。

替代役訓練班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