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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內政部提醒-104年1月1日起 85年次役男於出境須申請核准


104年寒假即將到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許多的家庭都會安排出國旅遊計畫,內政部役政署提醒,104年1月1日起,民國85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如果要出境,應事先經申請核准,另因求學出國,則放寬19歲之年12月31日前出國的限制,但若未經核准,將會造成無法出境的困擾,影響遊興或留學。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因此對於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必須經過申請核准;但近年來常發生,已達役齡身分的役男因為疏忽,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無法順利出境,計畫許久的美好出國旅程也因此落空。
役政署表示,要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在移民署網站上申請出境。
此外,以往未服役的役男若要到國外留學,必須在19歲之年12月31日前出國,不然就要等到服完兵役以後再出國留學,行政院為回應役男、家長及臺商長期以來的反映,放寬20歲以上役男出境就學規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修正條文於103年6月4日奉總統公布,行政院並核定於103年8月6日生效施行,配套法規「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亦於同日施行。
役男現在若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規定(大學以下24歲前、碩士27歲前或博士30歲前),就可以拿國外學校或大陸地區採認學歷的大學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及護照向移民署申請核准出國留學,役男的生涯規劃將可更為彈性。
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留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查詢及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歡迎大家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