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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

 

簡化罹患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役男體檢作業-役政司


     役男體檢是決定役男應否服兵役與服何種役別的依據,本署為體恤罹病役男及家屬徵兵體檢之不便及心理障礙,修法簡化徵兵體檢流程,自1037月起提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且符合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者,只要備妥效期內證明(手冊)及診斷證明書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凡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送戶籍地縣、市徵兵檢查會予以逕判免役體位。

一、政策變革:

(一)90年為簡化領有殘障手冊及痼疾役男徵兵檢查作業,國防部訂定發布「身心障礙等級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使身心障礙符合免役體位之役男得以逕判體位。

(二)103年國防部為配合新制身心障礙類別及顧及重大傷病役男權益,訂定發布「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將持有社政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衛福部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者且符合免役體位標準之役男,皆納入簡化徵兵體檢流程對象逕判免役體位。

二、政策預期成效:

(一)修正新制判等對照表,達社政、衛政及役政行政一體:舊制之「身心障礙等級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對照表」自90年發布已施行多年,近年衛福部為達與國際標準接軌,將身心障礙類別由原來的16類修正為8大類,鑑定工具也由我國自行發展依身體功能鑑定,至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同步,進而更新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另考量持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且符合免役體位標準之役男權益,使其得以免除徵兵檢查之程序,爰重新訂定新制對照表;罹病役男經社政或衛政單位嚴謹審核達身體不適服役並持有證明之役男,役政單位得以逕判體位,達政府資源共享的目的。

(二)節省役男及家屬往返醫院交通、等待就診時間:役男接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應按照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並戶籍地縣市政府徵兵檢查會依檢查結果判定體位。新對照表實施後估計可擴大節省符合免役體位之役男(及家屬)往返徵兵體檢醫院交通及等待體檢時間,避免造成對罹病役男及其家屬身心再次傷害之窘境,達精進體檢作業及簡政便民之效。

(三)撙節體檢公帑,健全國家財政發展:本署每年依體檢人數編列體檢及專科檢查經費,在近年政府財政困窘處境下,如何撙節開支為公務單位面臨之挑戰。處於醫療科技發達之現今醫療體系,各項專科檢查已朝電腦化及精密化,相對的檢查費用隨之提升,爰公務預算所編列之經費,漸不足支應檢查費用,倘罹患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之役男,依對照表逕判免役體位,除可節省體檢經費外,另可併免除專科檢查費用,達撙節公帑健全國家財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