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第三級(含以上)警戒區域替代役役男住宿防疫措施
依據110年5月17日函頒第三級警戒區域役男住宿規定,無法符合防疫規範(如太過擁擠、無法保持一定社交距離等),且無其他住宿空間可供調整者,得讓「現住地」係在發布第三級(含以上)警戒區域之役男下勤後返家住宿、備勤,或將部分役男調整支援至其他有較大住宿空間且需役男協勤之單位,以緩解住宿壓力及符合減少跨區移動之防疫需求。
聯絡人:陳志文 聯絡電話:049-2394357 發稿單位: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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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第三級(含以上)警戒區域替代役役男住宿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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