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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4月29日起 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


為簡政便民及配合資訊化作業,內政部與外交部、國防部、移民署及直轄市、縣()政府研商決議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並配合外交部修正「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自108429日起正式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原先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護照註記頁,須依本部派駐外交部人員審查結果,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役男申請護照,護照註記頁,須依本部派駐外交部人員審查結果,加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併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退伍()或身分變更後註銷。內政部公告自108429日起,取消護照加蓋或註銷兵役管制章戳作業。

內政部役政署提醒,護照已加蓋兵役管制章戳之役男,內政部已公告取消護照加蓋或註銷兵役管制章戳作業,無論是否已退伍()或免役,皆不須再辦理戳記註銷作業。另雖然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申請出境應經核准且有一定之申請事由限制,敬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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