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役男服務 > 常見問答集

常見問答集

 

政府自開放役男出境以來施行情形為何?未返國役男如何處理?

自「役男出境處理辦法」87年6月25日修正發布,大幅放寬役男出境以來,對於出境逾期未歸者,均先經催告手續,對出境逾期未返國役男,其催告期間為一個月﹔對未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規定者,其催告期間為三個月,凡經催告後仍未返國履行兵役義務者,即依妨害兵役治條例移送法辦。截至109年底止各縣市核准出國人數有1,935,001人次,返國人數1,872,587人次,歷年來出境逾期未返人數2,351人次,已依妨害兵役治條例移送法辦有1,432人,經依妨害兵役判決確定人數有2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