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3月2日局給字第0990004034號函覆略以:「義務役役男退伍後當年12月31日前赴公務機關、公立學校任職者,以其年資之年終獎金已隨退隨發予以結清,為維給與之安定性、行政作業之考量及各機關財政負擔,仍不宜改採併計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