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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服役簡介

 

學生應徵服替代役如何辦理保留學籍?

凡在校學生或考取尚未入學學生,應徵服役時,得憑徵集令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俾於退役後1年內(逾期視同放棄其權利),憑退役證明書向原學校申請復學或入學,並應依學校通知之報到日期向原學校報到;無故逾期1個月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如原學校已經不存在時,向承受學校或當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輔導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