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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色素異常或血管瘤
P
無體位規範
病灶占顏面面積八分之一以上,未達六分之一者。
病灶占顏面面積六分之一以上者。
1. 先天性色素異常包括先天性黑色素細胞痣(congenital melanoyctic nevus)及太 田母斑(Nevus of Ota)二項。2. 本項疾病經手術治療後,符合本標準表中其他項次標準者,依該項次判定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