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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148

  • 區分

    視力

  • 代號

    E

  • 常備役體位

    1.兩眼裸視或最佳矯正視力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
    2.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屈光度以下者。

  • 替代役體位

    1.一眼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
    2.兩眼散瞳後,一眼或兩眼驗光度數逾十屈光度者。
    3.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四屈光度者。

  • 免役體位

    1.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零點一以下(含僅可辨指數、手動、光感,或無光感)者。
    2.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
    3.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

  • 體位未定

    活動性眼器官疾病治療未滿六個月,最佳矯正視力不確定者。

  • 備考

    1.屈光值以「睫狀肌麻痺後經視網膜檢影鏡檢查之屈光值」為準。
    2.近視或遠視合併散光,屈光度計算為「取散光度數之半數與球面鏡之度數,符號相同者相加,相異者相減」。
    3.兩眼不等視屈光度相差之計算:兩眼屈光度符號相同者相減 ,相異者相加。
    4.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如屈光手術、雷射屈光手術及角膜塑形片等矯正鏡片),依矯正視力判定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