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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145

  • 區分

    末梢性前庭障礙

  • 代號

    H

  • 常備役體位

    無體位規範

  • 替代役體位

    無體位規範

  • 免役體位

    1. 末梢性前庭障礙經治療六個月以上,仍有前庭機能障礙者。
    2. 一側末梢性前庭障礙經治療,六個月內仍發作二次以上者。

  • 體位未定

    末梢性前庭障礙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 備考

    末梢性前庭機能障礙須經眼震儀併卡洛里測試(caloric test)或耳堝電位圖檢查,結果異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