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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139

  • 區分

    椎間盤突出症

  • 代號

    UL

  • 常備役體位

    無體位規範

  • 替代役體位

    椎間盤突出症經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或磁振攝影(MRI)檢查證實有壓迫神經根(Nerve root)或脊髓(Spinal cord),但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無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

  • 免役體位

    1.椎間盤突出症接受切除手術治療者。
    2.椎間盤突出症經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或磁振攝影(MRI)檢查證實有壓迫神經根(Nerve root)或脊髓(Spinal cord),且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顯示有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

  • 體位未定

    無體位規範

  • 備考

    1.神經功能檢查含理學檢查及神經電生理檢查(含神經傳導NCV及肌電圖EMG檢查)。
    2.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經或脊髓壓迫(未經手術者)之診斷須於體(複)檢時,經骨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以電腦斷層掃描(CT Scan)或磁振攝影(MRI)檢查確定診斷,並附報告。
    3.經手術治療者須附診斷證明書、病理報告及手術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