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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役體位
1.遺傳性貧血經診斷確定,血色素十三gm/dL以上者。
2.除遺傳性及本項免役體位以外之貧血,血色素十一gm/dL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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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體位
1.遺傳性貧血經診斷確定,血色素十二至十二點九gm/dL者。
2.除遺傳性及本項免役體位以外之貧血,經治療六個月以上,血色素未達十一gm/dL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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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體位
1.再生不良性貧血。
2.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
3.遺傳性貧血,血色素低於十二gm/dL者。
4.重度溶血性貧血經診斷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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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位未定
1.除遺傳性及本項免役體位以外之貧血,血色素未達十一gm/dL,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2.缺鐵性貧血,血色素低於十一gm/dL,治療未滿六個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