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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短少
  • 常備役體位

    1. 下肢較正常對側短少未達二公分者。

  • 替代役體位

    1. 下肢較正常對側短少二公分以上,未達三公分者。

  • 免役體位

    1. 下肢較正常對側短少三公分以上者。

  • 體位未定

    1. 下肢因傷(病)治療 未滿六個月者。

  • 備考

    1.若對側亦不正常,則以實際狀況對照其他相關項次判定體位。
    2.測量下肢長短差異,須利用X光Scanometry測量下肢長骨,再比對兩下肢長短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