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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關節
  • 常備役體位

    1. 二手拇指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者。
    2. 一手拇指掌指關節強直或強屈者。
    3.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四指任意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或掌指關節強直或強屈,合計兩個關節以下者。

  • 替代役體位

    1. 一手第一腕掌關節強直者。
    2. 右手食指近端或遠端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者。
    3.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四指任意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或掌指關節強直或強屈,合計三個關節者。

  • 免役體位

    1. 同手有兩個以上之拇指腕掌關節、掌指關節強直或強屈、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者。
    2.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四指任意指間關節活動範圍在十五度以下或掌指關節強直或強屈,合計四個以上關節者。
    3. 一手關節強直或強屈程度逾替代役體位標準者。

  • 體位未定

    1. 手指因傷(病)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 備考

    1. 手指指節及關節名稱參看本標準表附圖-圖10「關節運動測量方式」。
    2. 符合各欄中任一款時,即可據以判定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