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退役日期試算說明】
一、依行政院104年12月15日院臺防字第1040066620號函核定有關83年次以後替代役役期及役別自106年起實施情形說明如下:
(一) 一般替代役:
1、實施役別:現行各役別繼續實施。
2、實施役期:
(1)國內服勤役別:6個月。
(2)國外服勤役別:10個月。
(3)常備役體位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6個月(106年1月1日起徵集入營之役男適用)。
(4)常備役體位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及替代役體位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4個月。
(二)役期折抵:是類役男所受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最多得折減役期15天。
二、因應國防政策變更,82年次以前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役期為1年;另依行政院112年3月29日院臺防字第1121007393號函核定,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徵服替代役役男實施役期如下:
(一)替代役體位役男:1年。
(二)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1年2個月。
(三)役期折抵:是類役男(含82年次以前出生)修習軍訓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算之役期總日數不得逾30日。

94年次以後役男請選擇此試算表
【計算公式一】
入營日期+法定役期-可折抵役期天數=服役期滿日
服役期滿日為役期的最後一天。服役期滿日次日即退役生效日期。
【試算一】試算結果僅供參考,生效日期及實際退役日期以正式核定公文為準。
   
 

 


83年次-93年次役男請選擇此試算表
【計算公式二】
入營日期+法定役期-可折抵役期天數=服役期滿日
服役期滿日為役期的最後一天。服役期滿日次日即退役生效日期。
【試算二】試算結果僅供參考,生效日期及實際退役日期以正式核定公文為準。
 

 



82年次以前役男請選擇此試算表
【計算公式三】
入營日期+法定役期-可折抵役期天數=服役期滿日
服役期滿日為役期的最後一天。服役期滿日次日即退役生效日期。
【試算三】
本試算表僅供參考,生效日期及實際退役日期以正式核定公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