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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替代役役男退役後(簡稱備役役男)應召集期間,可領多少津貼及交通費?

 備役役男應召集期間津貼及交通費發放標準,規定如下:

    1.薪俸津貼:
    (1)一般替代役役男每日新臺幣(以下同)700元。
    (2)一般替代役役男(管理幹部及分隊長)每日800元。
    (3)一般替代役役男(區隊長)每日900元。
    2.主管職務津貼:實際擔任主官(管)職務者,每日發給100元。
    3.主副食費津貼:每日155元(依替代役役男主副食費發放標準表所定臺灣本島不開伙單位每月4645元/30日計算)。
    4.交通費:依應召備役役男戶籍地或工作地(檢附工作地證明文件)至召集地點往返實際里程,按火車以自強號票價、公民營客運汽車、船舶及捷運票價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