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用人單位可依該役男服役期間之研發成果、績效等表現,自行依各單位用人需求及政策,留任符合用人單位研發期望之役男繼續服務。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若於公部門單位服役,於服役期滿後,除依前述役男表現評估外,若有要求留任者須具備公務人員資格者,則需要具公務人員資格之役男才有留任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