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專項運動訓練,並參加國內外各項運動賽會。 二、協助國家代表隊培(集)訓相關工作。 三、協助國家代表隊運動科學支援服務。 四、協助國家代表隊運動防護支援服務。 五、協助全民體育、學校體育、國際及兩岸體育、運動設施、綜合規劃及競技運動相關政策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