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規定,替代役役男具有下列違規情形之一者得予輔導教育:
累計記過3次,或經罰薪懲處者。
未經准假擅離服勤、訓練或指定住宿場所累計3日以上。
酗酒滋事或暴力鬥毆,致生嚴重後果。
擔任管理幹部利用職權欺凌屬員,情節重大者。
蓄意威脅、惡意詆毀不服從監督長官或管理幹部之指揮、管教,情節重大。
輔導教育實施為期4至16週教育訓練,教育期間停止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