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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而屬於醫療必須項目就醫醫療費用補助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流程
1.請閱覽補助相關規定後,勾選已瞭解上述事項,點選進入申請頁面。
2.線上登打役男基本資料,填完後按預覽申請表。
3.確認填寫資料無誤後,按列印申請表,接續填寫役男就醫資料欄位及簽名(個資保護)。
4.填完後資料後,此申請表連同醫療收據(需正本)、因公傷病證明書(非因公者不用附)、診斷證明書(有手術者 需附,可用影本)等附件,以書面郵寄掛號寄送本署辦理。
5.完成線上申請。
就醫醫療費用補助對象
服役期間之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研發替代役第一、二階段役男身分。
補助項目及額度
1.屬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不給付範圍中,經役政署認定該傷病與服役勤務相關或具積極治療之必要者,該醫療項目之醫療技術費、醫師診察費、手術費;其補助額度如下:
(1)醫療技術費:按收據金額補助百分之八十。但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四千元為限。
(2)醫師診察費:按收據金額補助百分之八十。但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一千元為限。
(3)手術費:按收據金額補助百分之八十。但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惟若於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已有替代給付治療方式者,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例如:心室中膈缺損,未運用傳統開心修補手術或經審定之心導管心室中膈缺損關閉術者。
2.下列項目得補助醫療技術費、醫師診察費、手術費,其補助額度準用前款規定辦理。
但其治療所需之特殊衛材及一般材料,由役男自付費用:
(1)預防接種。
(2)藥癮治療。
(3)美容外科手術。
(4)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
(5)預防性手術。
(6)人工協助生殖技術。
3.無保險病房時之上一等級病房費差額,補助日數以兩日為限,每日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八百元為限。但役男因公傷病或經核列生活扶助甲級,經權責單位出具因公傷病證明書或列級資料者,其傷病住院期間無保險病房時之上一等級病房費差額不受前開補助日數限制,惟於有保險病房空床時,應立即辦理轉房,未辦理轉房者,該段住院期間不予補助。
4.役男因公傷病就醫掛號費全額補助(符合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而致之傷病)。


前項醫療費用應由替代役役男先行支付後,於三個月內檢附申請表及醫事服務機構開立之收據正本,向主管機關或服勤單位申請,申請文件得以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收據等附件另以書面郵寄)送主管機關核發。但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受三個月申請之限制。
承辦單位電話
保險撫卹科049-239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