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 職稱 | 編審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20~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具採購證照及實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服兵役役男權益相關事項。二、保留學籍與復學及保留工作底缺年資證明與復職事宜。三、協助服兵役役男家屬與軍人服務站或需用機關連繫服務事項。四、權益資訊系統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權益組編審、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 職稱 | 督察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具採購證照及實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訓練班基礎建設整修等規劃研擬事宜。二、辦理訓練班廚房、餐廳設備修繕工程、基地工程營繕及相關固定設施等事項。三、辦理訓練班重大工程規劃施作事項。四、訓練班輪值日(夜)工作。五、督導訓練班各大、中隊執行業管相關事項。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召集組督察、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 職稱 | 督察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熟稔會計(基金管理)作業事項(具採購認證照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研發替代役申請適用範圍及員額審查標準協商事項。二、研發替代役員額審查之相關審查表要項及配分比之規劃事項。三、辦理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編列、管控及相關事宜。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甄訓組督察、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熟稔word等電腦文書系統之使用。 |
| 工作項目 | 一、役男體位審查相關業務事項。二、役男徵集入營相關業務事項。三、役男體位判等初審及訴願案件處理。四、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徵集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熟稔word等電腦文書系統之使用。 |
| 工作項目 | 一、替代役撫卹業務事項。二、死亡役男安葬、紀念、祭祀事項。三、軍人公墓事項。四、替代役役男團體意外保險事項。五、義務役傷殘人員生活協助規劃事項。六、替代役役男醫療業務事項。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權益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2人,備取2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一般行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曾在役政單位服務者尤佳。二、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銓敘委任第1職等以上人員。三、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本署辦公廳、宿舍之管理與零星修繕。二、本署物品(含非消耗品、消耗品)之管理及盤點。三、本署辦公廳舍事務機器之租借及報紙、雜誌等訂閱。四、秘書室及事務科之綜合業務。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一般民政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101/01/19~101/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曾在役政單位服務者尤佳。二、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銓敘委任第1職等以上人員。三、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督訪及公益服務輔導及推廣之業務。二、辦理替代役管理業務、研習班訓練及輔導事宜。三、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管理組書記、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影本,於101年2月2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編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