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LOGO
* :::| 英文版| 兒童版| PDA版|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
Search: *
分眾導覽:  * 一般 * 役男 * 役政人員 *
     
   
 
   
   
役男服務
»服役流程
»役男服務連絡網
»業務申請
»家屬扶助
»軍人服務站
»醫療服務
»體複檢
»役期折抵
»權益保障
»法律扶助
»就業輔導及職訓
»職業訓練類
»就業輔導與諮詢類
»民間人力資源媒介
»政府就業服務類
»軍人公墓
»常見問題集
 
轉寄本頁 友善列印

役期折抵

依據:「兵役法」第十六條第二項暨「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適用對象: 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
折抵役期計算方式:
  1. 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含四年制夜間部、海事、水產學校),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第三至第六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二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四日。
  2.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第四學期折抵役期一日,餘各學期折抵役期二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一日。
  3. 高級中等學校進修(補習)學校: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折抵役期二日,第三學期至第六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一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八日。
  4. 僑生大學先修班: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六日。
  5. 二年制餐飲專科管理學校: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八日。
  6. 大學、二年制、三年制專科學制:第一至第四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六日。
  7. 五年制專科學制:第一至第四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第五至第八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廿八日。
  8. 各學制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對照基準表。

    學制 該學期折抵日數 總日數
    折抵日數
    備考
    1 高級中等學校暨高級職業學校(含四年制夜間部) 3 3 2 2 2 2 14
    2 高級中等學校補習暨進修學校 2 2 1 1 1 1 8
    3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 2 2 2 1 2 2 11
    4 高級中等學校海事、水產科 3 3 2 2 2 2 14
    5 四年制大學院校 4 4 4 4 16
    6 二、三年制專科學制 4 4 4 4 16
    7 五年制專科學制 3 3 3 3 4 4 4 4 28
    8 二年制餐飲專科管理學校 4 4 4 12
    9 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3 3 6
  9. 重修、留級或其他事故修習同一學制、同一學年、同一學期,即使成績均合格,仍以一次列計,不得重複計算。
  10. 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軍訓課程比照高級中等學校學制,以結業證書查核。
參考資訊: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作業實施規定。

   
   
本頁最後修改:97年3月9日 轉寄友善列印頁首
  聯絡我們| 隱私權保護政策| 資訊安全政策
     
  內政部役政署 © 版權所有   最佳瀏覽器解析度1024*768   電話:049-2394488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54071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Map]  
*
簡介 組織條例 沿革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役政法規查詢 下載服務 業務聯絡窗口 年度施政計畫 役政統計 公告事項 政府資訊公開 反貪行動網 檔案應用申請
替代役通訊 替代役之歌 宣導短片 活動集錦 線上學習
服役流程 役男服務連絡網 業務申請 家屬扶助 軍人服務站 醫療服務 體複檢 役期折抵 權益保障 法律扶助 就業輔導及職訓 軍人公墓 常見問題集
新兵訓練中心 徵集預判 常備兵服役指南
一般替代役申請 研發替代役 輔助性勤務一覽表 服役須知 替代役服役簡介 績優役男芬芳錄 退役日期試算 替代役公益服務
網路問卷 電子賀卡 署長信箱 役政論壇
全國役政單位 替代役需用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