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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民國78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所列之情形者,得以一般資格提出申請。簡言之,即便是役男完全未具有專長資格條件所列之項目,仍可以用一般資格提出申請,逕向公所申請,不需在系統登錄。
一般資格申請與備選一般資格之役男,必須等到申請專長資格錄取後,有剩餘之名額才開放抽籤,如專長申請後無剩餘名額則不辦理。
辦理一般資格抽籤,役男就總額餘額進行抽籤,中籤役男先取得服替代役的資格,待其按徵集時程入營之後,依役男專長與意願,於成功嶺參加役別甄選。
例如今年有1,800專長申請名額,假設僅有1,500名役男提出申請,剩餘300名員額則委請縣市政府,就一般資格申請與備選一般資格之役男參加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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