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役
司法院
一、協助製發傳票、回證及協助校對判決、繕打裁定、少年前科塗銷、歸檔。
二、協助校對審閱支付命令之聲請及本票裁定、寄收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整理回執、公
示催告審查、裁判原本排序。
三、協助一般詢答、法庭傳譯、值庭、訴訟當事人報到事項、撰狀輔導、電話詢答及協
助收發民眾電子郵件詢問事項。
四、協助製作繳款單訂單、繳款單稽核聯彙整及收入彙計單及填報財產表、問卷調查表
等事項。
五、協助民事執行之附卷、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證卷、裝訂、歸檔事項。
六、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辦理
非訟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一、協助辦理製作傳繳通知、扣押命令、收取命令、移轉命令及支付轉給命令、查封登
記、拍賣公告等函稿、查報、裝封貼郵、調卷、整卷、影印、送達回證之分類、整
理附卷、整理已繳款之劃撥單及調卷供開收據、案卷報結之審核、登簿事項。
二、協助專責查詢義務人之金融帳戶開戶、郵局開戶、戶政、役政、往來證券公司、
勞、健保投保資料等事宜。
三、協助統計績效資料登打事宜。
四、協助服務台辦理民眾詢問、引導義務人繳費等事宜。
高等法院檢察署
一、協助受理服務中心民眾申請案件。
二、協助假釋付保護管束報到事宜。
三、協助法警室受理當事人報到、送點名單、卷宗等工作。
四、協助無在押人犯之案件開庭時值庭。
五、協助偵查、執行案件卷宗處理工作。
六、協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案件偵辦工作。
教育服務役
教育部
一、協助維護校園安全(含門禁管制、校園巡邏、學生導護等)。
二、輔助教學。
三、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
四、協助特殊職能教育。
五、協助教育行政工作。
警察役
內政部警政署
一、保安警力:協助值班、守望、巡邏、備勤、支援勤務。
二、交通助理:協助交通守望、交通巡邏、交通指揮、交通整理、交通稽查、備勤。
三、社區巡守:協助值班、守望、巡邏、勤區查察、備勤。
四、收容處所警衛:協助值班、守望、巡邏、備勤、收容管理及戒護勤務。
五、安全維護:協助航空站查驗通關、守望、巡邏、交通整理、行李及貨物安全檢查、
航空器清艙等勤務。
警察役(交通助理)
交通部
一、協辦違規案之收退件。
二、協辦肇事案件處理。
三、協辦製發裁決書、主動退款業務。
四、協辦交通違規罰鍰、欠繳之強制執行。
五、協助公有收費停車場內及周邊相關營運路段違規停車之勸導、照相、採證、停車秩
序維護工作。
六、協助各營運分區收費停車場設備及道路標誌破損,標線模糊不清、路障、廢棄車佔
用停車位等協查及勸導工作。
七、協助各項政策、政令相關宣導勤務之執行。
八、協助其它有關警衛事項。
警察役矯正機關警衛
法務部
一、輔助安全警戒勤務:如協助崗哨、門衛、中央門、巡邏、安全監視、監聽、檢查
站、外接見室、工場及舍房安全檢查等相關勤務。
二、輔助管理勤務:如協助工場、舍房、炊場、合作社、外役隊、運動、集會、沐浴、
接見提帶、外醫、看病等相關輔助勤務。
三、特殊專長勤務:如協助水電、土木、電腦、技訓指導、保管名籍、炊事等勤務。
環保役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一、髒亂點查報及清除
(一)協助針對髒亂點進行巡查工作,拍照錄影存證並勸戒亂倒垃圾之民眾;認養道
路巡查,確保道路清潔。
(二)協助違規廣告物拍照採證、資料建檔及清除。
(三)協助辦理民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獎勵金之申請事宜,針對地區佔用道路之老
舊車輛進行協助回收處理。
(四)協助髒亂地點清理。
二、社區服務
(一)協助推行環保教育宣導等相關事宜。
(二)協助辦理環保說明會、講習會。
(三)協助辦理購物用塑膠袋、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廢回
鍋油製肥皂宣導」民眾宣導。
三、學校環境教育宣導
(一)協助辦理學校環境教育宣導等相關事宜。
(二)協助「強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校園宣導。
四、報案中心服務
(一)協助服務台執勤,接聽陳情電話、登錄陳情案件及引導來訪民眾。
(二)協辦公害陳情案件處理。
(三)協助民眾陳情服務。
五、環境清潔維護
(一)協助海岸環境清潔維護工作、測量每日清理公里數,以維護海岸整齊清潔。
(二)遇重大污染事件或天然災害時,機動編組協助處理,如協助船隻擱淺漏油監
測、颱風土石流過後協助消毒與環境清理等。
(三)協助進行公廁稽查。
(四)協助焚化廠、污水處理廠相關業務工作。
(五)協助垃圾車載土數量帳目核對、垃圾廠內公務車維護、監測井維護、稽查場區
垃圾車是否偷排污水、廢棄輪胎丟置情形。
(六)協助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六、資源回收
(一)協助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廚餘及資源回收資料彙整。
(二)協助辦理計畫推展、垃圾場內事業廢棄物上網申報。
(三)協助強制垃圾分類工作。
(四)協助與監理單位、廢車回收商配合,鼓勵民眾主動報繳廢棄車輛並協助辦理回
收作業。
(五)協助家戶、養豬戶及事業單位每日廚餘量調查。
(六)協助廢容器及乾電池資源回收工作計畫案執行成果訪查。
(七)協助專案稽查垃圾分類事宜。
七、環境稽查
(一)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輔
助稽查、檢驗工作。
(二)協辦空污費徵收、稽查營建工程空污情況、拍照採證、辦理民眾定期檢驗車
輛、烏賊車案件及定檢站查核相關事務。
(三)協助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稽查、整治相關事項及稽查垃圾分類。
(四)協助醫療機構事業廢棄物之稽查管制、事業廢棄物網路連線查核作業。
(五)協助河川巡守隊業務。
八、陳情案件查處
(一)協助公害陳情(含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
生、飲用水等)輔助稽查檢驗工作。
(二)協助陳情案件文書工作。
九、罰鍰催繳
(一)協助辦理違反環境保護案件之行政罰鍰裁罰、催繳及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事宜。
(二)協助整理債權事證。
(三)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案
件處分書彙整。
十、檢驗
(一)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案
件採樣及分析、檢驗工作。
(二)協助檢測報告資料整理及分析。
(三)協助支援研發新檢測技術。
十一、專案研究
(一)協助辦理加油站監測計畫。
(二)協助海洋污染教育演練業務。
(三)協助辦理垃圾掩埋場興建與管理業務。
(四)協助河川整治專案計畫。
(五)依役男專長分組提列協助專案研究報告。
(六)協助服勤單位專案研究計畫執行。
十二、環保行政支援工作
(一)協助服勤單位業務承辦人員辦理環保(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
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環評、工商審查、毒化物申請案審查等相關工作。
(三)協助各項環保報表統計、剪報收集。
(四)協助民眾領證(環保相關證照)服務。
(五)協助環保人員訓練、生活輔導、行政相關工作。
十三、特殊專長勤務
(一)協助法律、訴願案件相關行政支援工作。
(二)協助相關檢驗儀器之校正維護工作。
(三)協助車輛、機器設備維修工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一、協助遠洋漁業科學資源評估統計與養護(保育)工作、國際漁業養護(保育)與管
理組織之資訊蒐集與分析等。
二、於國內外港口協助觀察及記錄遠洋漁船漁獲情形、漁獲物採樣、混獲生物之記錄及
採樣等。
三、協助海上保育巡護與執法、協助遠洋漁船海上突發事件之通聯處理等。
交通部(氣象局)
(一)協助氣象觀測及氣象服務業務。
(二)協助氣象資料蒐集整理、統計應用工作。
交通部(民航局)
協助辦理航空噪音防制、環境影響評估追蹤管理及回饋金管理等工作。
內政部(營建署)
一、協助各管理站、景點、展示館管理、環境維護及解說諮詢服務。
二、協助環境教育宣導活動。
三、協助各景點、展示館多媒體等簡報設備之播放維護工作。
四、協助解說品之搜集與美編製作。
五、協助園區環境、遊憩服務設施巡查與環境維護工作。
六、協助環境監測、公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自然資源調查工作。
七、協助苗木復育與植栽美化工作。
八、協助動植物保育、動物救傷與養護工作。
九、協助辦理遊客人數統計及支援急難救難工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一、協助辦理本所建築防火、建築性能及建築材料實驗群所屬各實驗館(室)之有關研
究、實驗及檢測等工作。
二、協助都市及建築防災調查研究工作。
環保役水利維護
經濟部(水利署)
一、河川管理及規劃
(一)協助執行河川巡查維護管理事項。
(二)協辦河川規劃資料蒐集整理。
(三)協辦河川水文觀測資料整理及建檔。
二、違法取水查察
(一)協助辦理查察違法取水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查察違法水井、地層下陷防治方案相關工作。
三、水庫、堰營運與管理:
(一)協辦查察水庫蓄水範圍依法禁止或限制之行為。
(二)協辦大壩各項觀(監)測工作及資料蒐集、記錄。
(三)協辦大壩、溢洪道、取水工、出水工及水工機械等各項設施安全巡查與維護管
理。
(四)協辦水質淤沙監測。
(五)協辦水庫營運與工程業務及水文各項資料之測量、彙集、整理、建檔、報表製
作。
(六)協辦查察水庫範圍內各項設施,以保遊客安全舒適。
(七)協辦水庫管理、各遙測資料及機電等軟、硬體設施之維護。
(八)協辦每月水、電表之抄錄及費用計算等工作。
(九)協辦各電廠售電量及原水供配運作報表。
(十)協辦各攔河堰管理小組相關業務。
四、水利建造物管理
(一)協辦水門閘門抽水站之操作維護及相關系統之建置工作。
(二)協辦海堤、水路、水閘門及排水設施等水利建造物管理及巡防(查)業務。
五、水資源管理
(一)協辦各區域水資源調配業務與資料蒐集及分析。
(二)協辦各區域水資源系統建置工作及資料庫建立查核工作。
六、水權管理
協辦水權管理、權狀登錄及現場勘查等相關業務。
七、保育事業
協辦集水區庫邊崩塌地植生處理、工程測量、紀錄、水污染巡查及查詢水土保持法規
等保育工作業務。
八、地質調查
協助辦理水井之水文地質調查分析、野外地質調查、駐鑽井記錄、野外測量、集水區
及山坡地保育之工程地質調查分析等相關工作。
九、工程設計
(一)協辦工程設計工作。
(二)協辦工程測量、繪圖工作。
十、工程施工監造、檢驗:
(一)協辦工程施工監造及品質檢驗、試驗取樣等相關工作。
(二)依工作任務需要,派駐工地。
十一、水資源保育利用:
(一)協辦水資源基本資料調查。
(二)協辦水資源保育利用規劃。
(三)協辦水資源開發工程設計。
十二、水利行政
(一)協助辦理水利相關法規行政業務處理。
(二)協助辦理水利工程採購業務。
十三、水災及旱災防救
(一)颱風防汛期間由抽水站人員指導,協助監測、回報各抽水站內外水位及水閘門
情形、支援移動式抽水機安裝調配及協助各項救援勤務、河川巡防。
(二)協助水、旱災及平時監測水文狀況,記錄各用水單位用水量變化及協助防災安
全檢查、通報。
(三)協助水、旱災成立防災中心及應變小組,協助處理各項工作。
醫療役
行政院衛生署
一、協助辦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醫療保健服務。
二、協助防疫與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動衛生教育業務。
四、協助社區保健與婦幼衛生相關業務。
五、協助醫院病患與護理之家照護業務。
六、協助稽查營業與食品衛生業務。
七、協助醫院管理與研考業務。
八、協助稽查藥廠與舉發違規廣告業務。
九、協助醫療資訊管理業務。
十、協助巡迴醫療業務。
十一、協助辦理各項衛生檢驗業務。
十二、協助門診藥品調劑、盤點及藥庫之管理。
十三、協助病患諮詢、就診、引導及搬運工作。
十四、協助辦理部落社區健康營造工作。
文化服務役
行政院新聞局
一、協助辦理政令宣導、大眾傳播、新聞聯繫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執行各項專案性宣導活動及文宣品規劃製作。
三、協助蒐集、整理海內外網站有關資訊。
四、協助新聞行政業務及文書處理等相關勤務。
五、協助各項報表、報告、宣傳資料彙整。
六、協助資訊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七、協助網際網路的運用與維護管理。
八、其他臨時性勤務。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一、協助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
(一)行政部分
1、協助文化局活化社區組織運作及相關行政業務。
2、協助社區申請經費補助推動各項社區文化活動。
3、協助作為文建會、文化局對社區的窗口及對社區居民溝通橋樑。
4、協助文建會或文化局辦理(參加)相關會議及教育訓練課程。
(二)專業部分
1、協助社區居民蒐集文史資料、社區資源調查及運用。
2、協助社區居民建立終生學習體系、社區福利體系及運作。
3、協助建立社區文化產業再造與社區發展連結關係。
4、協助社區空間規劃、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5、協助社區尋找公部門資源及其他社區外部資源連結與運用。
6、協助社區居民對社區營造論述之理解與社造未來想像空間。
二、協助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
(一)協助辦理社區人力資源開發、社區營造操作人才培育及社區企劃經營人才培育
相關事項。
(二)協助辦理傳統地方建築活化再利用及社區環境與空間設施整建相關事項。
三、協助推動地方文化館、特色館、主題展示館文物研究整理及營運管理
(一)協助辦理館藏特色文物企劃營運管理、巡迴演出、交流展示。
(二)協助辦理展示文物館藏、研究整理與永續經營。
四、協助服勤單位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
(一)協助文化資產(歷史建物)基礎資料調查整理、蒐集、建檔及文化資產保存法
相關法規整理研究。
(二)協助文化資產(歷史建物)日常管理維護、緊急事項聯繫與通報及推廣文化資
產再利用等事項。
(三)協助各古蹟保存單位推廣文化保存教育與導覽解說工作。
社會役
內政部(社會司)
一、以社區為基礎之服務事項
(一)協助辦理老人、身心障礙者之日常生活照顧、臨時照顧、送餐服務、協同就醫
服務、協助復健等照顧工作。
(二)協助社會福利電話諮詢服務。
(三)協助辦理社會福利資源、個案訪視調查及執行老人保護工作。
(四)協助辦理社區福利服務活動。
二、以社會福利機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遊民收容、各類福利服務中心及依本
部實驗方案設立之各類中心)為基礎之服務事項
(一)協助辦理老人、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者之照顧(床邊服務)工作。
(二)協助啟能教學工作、身心障礙智能重建、職業教育重健及身心障礙者語言復健
與治療工作。
(三)協助院民(生)上下學接送勤務、返家服務及協同就醫服務。
(四)協助特殊個案心理輔導工作。
(五)協助社會工作專案業務。
(六)協助膳食調理。
(七)協助辦理休閒、社團及教育等活動。
(八)協助辦理個案訪視、福利諮詢服務、轉介、復健及日常生活照顧等機構外展服
務。
(九)協助採買(補貨、發貨)事宜。
三、社會行政(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支援工作
(一)協助辦理宣導、訓練、個案面談與輔導等工作。
(二)協助方案推展、業務推廣、案件審查與處理及提供各項福利諮詢服務。
(三)協助急(災)難訪視及救助。
(四)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機構查核及公共安全檢查。
(五)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機構通報之聯絡彙整工作。
(六)協助社會工作員執行相關工作。
(七)協助社會役專業訓練工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一、協助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諮詢服務。
二、協助接聽一九五0消費者服務專線來電。
三、協助消費申訴案件之彙整工作。
四、協助消費案件之協商及調解筆錄繕打之電腦文書工作。
五、其他交辦消保行政業務。
內政部(兒童局)
一、協助辦理兒童福利服務業務、九二一震災兒童生活重建、兒童福利業務統計資料彙
整登錄、會計業務、廚餐膳食、替代役行政及水電(電器、土木及室內設施設備)
修繕等業務。
二、協辦網際網路規劃、維護、網頁製作、更新、建檔及電腦軟硬體維護、設定等資訊
業務。
三、協辦內政部兒童之家家生特殊行為個案輔導、才藝訓練(桌球、美陶、吉他、合
唱、資訊)、課業輔導、生活管理、戶外教學活動、晤談室管理、機關(構)安全
維護及托兒所托育服務等事項。
四、協助發放補助款及規劃辦理兒童(婦幼)福利教育訓練、社工專案等工作。
五、協辦專業人力建置、管理、核備、審查。
六、支援兒童福利教保、研習、觀摩等活動。
七、輔助托兒所評鑑之後續輔導工作,並協助規劃、研究婦幼福利方案。
八、協助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日托服務等業務。
九、協助夜間值勤、門禁管制、人員車輛進出登記及電話總機轉接、答詢等事項。
十、協辦圖書閱覽室書報整理等工作。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地方發展處)
一、協助辦理「營造英語生活環境行動方案」相關措施推廣服務、聯繫通報及資料蒐集
整理等工作。
二、協助「營造英語生活環境輔導服務團」有關英譯諮詢、聯繫通報及資料蒐集整理等
工作。
三、協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建置雙語環境文書資料有關英譯諮詢及資料整理等工作。
四、協助地方政府提供外籍人士洽公指引口語服務、導覽解說、聯繫通報等工作。
公共行政役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資訊管理處)
一、協助辦理機關電子化政府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辦公室自動化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機關網際網路應用之運作、維護及管理相關事項。
四、協助辦理資訊設備管理維護問題處理相關事項。
五、協助辦理其他資訊相關業務。
六、支援資訊單位相關行政事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內政部役政署
一、協助替代役軍事基礎訓練、專業訓練及輔導教育等訓練管理工作。
土地測量役
內政部地政司
一、協助辦理基本控制、衛星定位測量、地籍調查、土地複丈、戶地及建物測量。
二、協助地籍圖、土地複丈圖、連絡圖、建物測量圖、成果圖之調製與管理。
三、協助辦理測量成果資料管理及供應。
四、協助處理地籍測量陳情案件。
五、協助辦理各縣市測量案件統計。
六、協助辦理土地徵收案件之地籍資料核對及統計資料。
消防役
內政部消防署
一、協助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輔助性勤務。
二、協助防火宣導及消防用水源、消防栓調查。
三、協助消防裝備器材保養維護工作。
四、協助值班、通訊聯絡、傳達命令、接受報案及維護駐地安全工作。
五、備勤、協助支援處理緊急事故。
六、協助其他消防勤務及行政支援工作。
觀光服務役
交通部(觀光局)
一、協助風景特定區觀光資源保育及解說服務。
二、協助風景區之保全與巡邏。
三、協助風景區交通秩序維護及攤販管制。
四、協助水電簡易維護。
五、協助公共旅遊設施管理查報。
六、協助有關環境管理清潔事項。
七、協助其他有關觀光旅遊服務事項。
八、協助旅客旅遊諮詢服務及解說。
內政部(營建署)
一、協助各國家公園(含各管理站、各遊憩據點)、都會公園之經營管理、自然景觀維
護、遊客諮詢服務、推廣各項觀光休閒活動事宜。
二、協助各國家公園、都會公園辦理環保稽查、檢驗、集水區保育、野生動植物保育、
巡山護管、救傷與養護、自然生態與人文資源保育、擔任遊客中心、各管理站與遊
憩據點解說諮詢服務。
三、協助推動建置台灣的國際化友善旅遊環境及協助辦理國際觀光宣傳等工作遊客諮詢
服務。
四、辦理都會公園巡邏、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
五、協助入山入園申請。
六、協助公園綠地之環境維護、管理及設備保養:
(一)協助遊樂區及大眾休憩公園之環境清潔維護。
(二)協助景觀植物之植種與保育。
(三)協助植物病蟲害防治。
(四)協助遊樂區及休憩公園設施之維修及保養。
(五)協助環境清潔及公共安全之宣導與災難防救。
(六)協助巡視通報各區環境概況。
(七)協助綠美化宣導及講習。
(八)協助行道樹清查及建檔。
(九)協助公園環境巡查及勸導。
(十)協助苗圃育苗與推廣。
七、協助交通號誌及道路養護工作:
(一)協助交通號誌及路面損壞通報。
(二)協助交通號誌控制及交通流量申報紀錄。
(三)協助交通號誌故障處理。
(四)協助路面及行道樹損壞之修護與補植。
八、協助城鄉風貌改造、景觀工程等相關工作:
(一)協助辦理公園綠地規劃開闢。
(二)協助城鄉風貌地景改造計劃業務。
(三)協助辦理土木、營建、景觀工程等監造相關業務。
(四)協助工程現場監工、拍照及驗收。
(五)協助公共安全聯合稽查。
外交役
外交部
一、協助農技團辦理行政及技術業務。
(一)協助種仔豬之繁殖、獸醫工作、種豬中心之管理及各中心相關資料之管理。
(二)協助監督飼料之製造及使用。
(三)協助實習肉品加工、蝦苗及成蝦之繁殖、種蝦催熟、漁村輔導、良種繁殖、稻
作、蔬菜、園藝、花卉、熱帶果樹栽培技術。
(四)協助辦理稻作、蔬菜、園藝花卉計畫推廣,並協助各相關計畫產銷班及合作農
場之輔導管理工作。
(五)協助農地開墾所需之水源、測量工作。
二、協助醫療團辦理行政及醫療業務。
(一)協助例行性醫療工作、機動性院外診療工作。
(二)加強在職醫療訓練及撰寫每月例行性工作報告
(三)協助醫院現有儀器設備之保養及維護。
(四)協助檢驗室維持功能正常。
(五)協助病例制度及藥事制度電腦化。
三、協助工服團及投資貿易服務團辦理行政及投資調查業務。
(一)協助蒐集、整理特定產業產銷及技術發展資訊。
(二)協助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事項。
(三)見習有關執行計畫之管理事項。
(四)協助團部執行出口推廣計畫。
體育役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一、接受本會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專業運動訓練,並協助國家代表隊培、集訓,參加
國內外各項運動賽會。
二、協助大專院校、地方政府基層訓練站及各單項運動協會訓練站辦理各項提升競技運
動實力之活動。
三、協助辦理社區或職場國民體能檢測、體育宣導工作及全民運動各項活動。
四、協助擔任「運動教室」或「週末運動班」指導教練。
五、協助辦理運動人口倍增計劃訪查、活動宣傳、計劃規劃、研定及各類活動。
六、協助處理案件審查。
七、協助社區全民運動推展業務。
八、協助體育志工業務推廣。
經濟安全役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一、輔助辦理貿易救濟防火牆「產品預警機制」、「貿易救濟論壇」及「貿易救濟爭端
解決機制」業務
(一)協助建立敏感性產品之產、銷、存等資料庫。
(二)協助敏感性產品、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塑膠製品、電機電
子、自行車、人纖、味精產業分析。
(三)協助彙編敏感性產品產業動態報導月刊
(四)協助建立紡織業傾銷案件控訴會計預警系統。
(五)協助產業損害預警模型資料庫維護與更新。
(六)協助大陸貨品進口價量異常項目之經濟分析。
(七)協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救濟小組」相關業務。
(八)協助蒐集公(協)會及工業會「貿易救濟小組」運作情形與成果。
(九)協助彙整「貿易救濟小組」與各會員廠商間互動與問題。
(十)協助建立律師及會計師資料庫。
(十一)協助蒐集與彙整媒合種籽教授相關研究資料。
(十二)協助蒐集、摘譯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案件資訊。
(十三)協助彙整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案件報告。
(十四)定期參加「貿易救濟防火牆機制」工作會報。
二、輔助辦理進口救濟案件、反傾銷及平衡稅案件產業損害調查相關業務
(一)協助製作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水泥、塑膠、半導體產業損害
調查生產廠商調查問卷填答態樣。
(二)協助辦理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水泥、塑膠、半導體相關貿易
救濟案件。
(三)協助辦理反傾銷暨平衡稅案行政訴訟及訴願案件。
(四)協助辦理進口救濟案件行政訴訟及訴願案件。
三、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資訊交易中心相關業務。
(一)協助辦理進口救濟圖書資料中心業務。
(二)協助辦理圖書採購小組相關業務。
(三)協助整理、建立WTO貿易救濟文件、產業資訊及圖書資料之資料庫。
(四)協助摘譯WTO及各國貿易救濟相關資訊並更新網站內容。
(五)協助建置各國貿易救濟相關案例電子資料庫。
(六)協助建立學術單位、產業公會及工業會貿易救濟資訊交換網路。
(七)協助公(協)會進口救濟圖書資料之維護。
四、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聯合諮詢服務小組(單一服務窗口)業務
(一)協助各縣市工業會建立「貿易救濟諮詢服務窗口」業務。
(二)協助提報工業會或同業公會理監事會議最新貿易救濟動態相關訊息。
(三)協助編製「貿易調查動態通訊月刊」。
(四)協助編製「貿易救濟諮詢服務雙月刊」。
(五)協助彙編「貿易救濟張老師服務手冊」。
(六)協助編製及轉送貿易救濟圖書資訊目錄。
(七)協助公(協)會推動貿易救濟資訊e化業務。
五、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團(全省北、中、南、東四區)業務
(一)協助建立貿易救濟案件申辦手續標準化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團相關業務。
(三)協助蒐集工業會及公(協)會廠商貿易救濟問題及意見。
(四)協助修編「貿易救濟華陀百科」。
(五)協助編製「貿易調查專刊」及「貿易救濟動態週報」。
(六)協助編製「貿易救濟為民服務白皮書」。
(七)協助編製「捍衛戰士教戰手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教戰手冊」及「大陸貿
易救濟教戰手冊」。
(八)協助產業損害經濟分析工作手冊。
(九)協助編製各國貿易救濟調查相關會計準則差異分析。
六、輔助辦理貿易救濟國際經貿事務
(一)協助彙整WTO貿易救濟文件。
(二)協助彙整、研究WTO貿易救濟通知文件。
(三)協助蒐集分析紡品監督機構相關動態資料。
(四)協助蒐集分析歐盟落日檢討案例、事前預警監測機制及國家利益條款等資訊。
(五)協助蒐集WTO新回合談判貿易救濟新議題。
(六)協助蒐集資訊科技協定(ITA)相關資料。
(七)協助蒐集FTA貿易救濟議題相關資訊。
七、輔助辦理貿易救濟法制業務
(一)協助蒐集及研究國外貿易救濟法規及案例。
(二)協助彙整貿易救濟法規、案例及措施。
(三)協助編印貿易救濟法規中英文名詞對照表。
(四)協助蒐集及研究大陸貿易救濟相關法規及案例。
(五)協助編印貿易救濟爭端解決中英文名詞對照表。
八、協助辦理事務、文書及採購相關業務。
九、協助辦理委員會及業務會報相關業務。
財政部關稅總局
一、輔助辦理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之調查及進出口貨物之事後稽核事宜。
(一)協助商情資料之蒐集及管理。
(二)協助增估補稅案件之處理。
(三)協助關稅與內地稅相互勾稽案件之處理。
(四)協助稽核案件之追蹤考核。
(五)協助提供稽核分析資料。
(六)協助稽核手冊及相關表報格式之研擬及修訂。
(七)協助稽核報告之分析與評估。
(八)協助辦理稽核人員之訓練。
(九)協助策略性價格異常案件之查核。
(十)協助其他事後稽核事項。
二、輔助辦理保稅貨物之查核
(一)協助辦理保稅工廠帳冊之稽核。
(二)協助辦理保稅貨物之稽核、結算。
(三)協助會同業者抽核物流中心進、出、存倉之物品,並查核其相關帳冊及表報。
(四)協助查核物流中心有否進儲「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第四條所列不得進儲之
物品。
(五)協助查核物流中心申請核准事項之辦理情形。
(六)協助聯合查核小組實施自由貿易港區電腦連線查核、現場查核或實際盤點。
三、輔助辦理行政救濟案件
(一)協助辦理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之行政救濟案件。
(二)協助辦理違反關稅法之行政救濟案件。
(三)協助辦理不服稅則號別、完稅價格核定之行政救濟案件。
(四)協助辦理不服原產地認定之行政救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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